为确保药品生产企业以高度的责任意识、安全意识和诚信意识,生产“放心药”和“良心药”,天长市局采取三项措施保障药品生产安全: 一是开展专项整治。对药品生产企业的原料购进、辅料质量、产品检验等方面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就检查发现问题和不足进行分析总结、督促落实,并在GMP认证和长效管理机制探索等方面给予指导。 二是实施派厂监督。由药械监管和稽查业务骨干担任派厂监督员,对所联系的药品生产企业每周检查一次,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企业整改。 三是建立企业诚信档案。深入落实药企信用等级分类管理和不良行为记录制度,对药品生产企业的原辅料采购、药品生产、成品放行等关键环节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备案,并将制度执行情况列入企业信用档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