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1A真实关键精神实质是:证实自身是所属领域的引领者就行!所属了高新科技、造型艺术、商业服务、文化教育和体育文化这种大的范畴,你也要明确自身更细分化的专业领域,看自身究竟在哪有优点,能够 出类拔萃。在一个专业领域,尽较大 程度叙述你的工作中,不必羞涩或谦逊,你必须在自身的申请中高姿态观人,彻底展现出自身。
EB-1A近一段时间极为受欢迎,殊不知怎样才能申请取得成功呢?想来它是大伙儿最关注的难题。
别着急,网编这就为大伙儿破译EB-1A申请取得成功的六大关键点。
关键点一:申请時间
递交I-140申请的時间点十分关键。移民局将会会回绝递交申请后再递交的新直接证据,除非是I-140被回绝后再次递交申请。因此申请人务必在最开始递交申请时,就合乎有关要求规范的必需资质,一次性递交所有适用文档,而并不是过后填补申请时间后的新直接证据。
在一些状况下,律师事务会提议申请人能直到他/她发布了关键文章内容,取得更关键的荣誉奖,或者著作报名参加更关键的展览会后再递交申请,那他/她的申请案将会更强。
依据申请人不一样的标准情况,一些人将会提前准备数日就能够 递交I-140,而另一些人则要好多个月。还有的人标准并不是很完善,但最少了解怎样制定目标,用两年時间去有步骤地依照“要求标准”去提前准备申请。
不管怎样,要是申请人有一定基本,在恰当的具体指导下坚持不懈出来,最后常有挺大概率取得居留证。
关键点二:专业领域
申请人只能把自身精准定位在一个窄小的专业领域,才更有机会得到准许。精准定位自身的专业领域,是申请前期最关键的工作中,总体目标和方位不对,后边努力再好的勤奋都是没用之功。
例如,一个把自身界定为影、视、歌三栖的大牌明星,就不容易比只是精准定位在演唱造型艺术领域顶级的优秀人才更非常容易根据,由于你遭遇的竞争对手大量。请大伙儿记牢,是专业的领域,而并不是才华横溢。
EB-1的核心内容是吸引住这些在高新科技、造型艺术、文化教育、 体育文化和商业服务领域顶级的人来美国工作中,以她们独特的专业工作能力为美国产生奉献。这五个是大的领域,并不是细分化的专业领域,寻找自身细分化的专业领域,是刚开始编写申请案前最关键和基本的工作中,都是决策成功与失败的第一步。
但从另一个层面讲,也并不是将专业领域愈范畴的定义就愈有将会在该领域变成顶级优秀人才而根据申请,关键的是根据申请人的客观条件和背景图直接证据原材料,掌握一个好的均衡限度。
关键点三:个人工作计划
在其律师事务的呈请中,一定会出示顾客来美后将再次从业其所申请的专业领域内工作中的申明,比如叙述怎样准备来美后再次其专业领域工作中的详尽方案等。
关键点四:招聘面试
人到美国住够90天变换真实身份时,递交I-485调节真实身份的阶段新提升了招聘面试是否代表根据更艰难了?实际上,此次转变仅仅移民局以便相互配合13780号总理行政命令作出的更改。这一由特普朗2019年签定的行政部门令目地是以便“维护美国防止国外恐怖份子进到美国”,另外也提升移民局将来对香港移民诈骗的检验和防止,提高香港移民规章制度的详细和诚实守信。
申请人没必要纠结,只是多了一个环节,没有什么大的变化。本身人在国内走NVC广领馆流程也是要面试的。当然申请人也可以寻求专业帮助,以便更好的应对新增的面试环节。
要点五:申请文案
成功都是基于申请人自身的条件和代理律师的专业度,专业包括但不仅限于申请文案。许多申请案,递交了整个厚厚的一摞申请材料,只是从“术”的层面罗列满足条件的证据,不能从“道”的战略层面组织材料,从审批者角度,这是失败的根本原因。
EB-1A移民类别对于申请受益人最核心的要求是具备特殊专业才能,拥有高水平的专业知识。美国移民局针对EB-1A给出的“十项参考条件”固然重要,但这只是帮助申请人准备申请材料中的证据参考,是最基础的层面。更重要的是审核者要通过申请者的这些证据材料,得出几点重要的结论,审批就很容易通过。
这才是审批的核心所在,而大多数申请者却并不了解!
申请文案的六点核心:
1.申请人持续享有国家级或国际上的声誉;
2.申请人已经获得业内广泛认可;
3.申请人对所在专业领域做出原创性重大贡献;
4.申请人已上升到其专业领域内一小部分的顶层位置;
5.申请人获得绿卡来美后会继续从事本专业领域工作;
6.申请人的工作会持续利益美国。
要点六: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理解移民局审件的证据标准和“自由裁量权”也很重要,这样可以更好地帮助申请人准备材料。审理移民申请案,移民局采取正确的证据标准是一种叫做“优势证据法则”证据标准。这是指申请人提供的证据,“看起来更像真的,而不是假的”。
“看起来更像”意思是“超过50%的机率更像”。“优势证据法则”标准是比“明确有说服力”和“排除合理怀疑”这两种证据标准都低的一种标准,而后两种证据标准一般适用于刑事案件。这意味着,在EB-1A申请中,申请人只要为每一环节提供"优势证据"即可。
此外,一些申请者相信他们提交的申请案是在仔细阅读了移民局法规的基础上,他们觉得对于申请获得批准很有信心。事实上,移民局的书面法规只是让你了解了一个成功审批案的一部分,而不是全部。
法规仅仅是列举了需要满足EB-1A移民类别申请的客观证据,而在具体审批过程中,审核官员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权”,即对于证据会自由、广泛地评估和判断。
所以,申请人委托经验丰富、非常了解审批程序和要点的移民公司,十分关键。
澳星作为资深的移民公司,有各行各业杰出人才成功申请EB-1A的经验,对于客户条件评估判断更为准确。